藏品征集办法
宋窖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
为进一步丰富展陈藏品数量,提升藏品展示陈列水平,努力把筹建博物馆建设成为我市文化展示窗口,结合展陈需求实际,特发布藏品征集公告。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古代史类
1、境内发现的具有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藏品。如:玉器、铜器、瓷器、石器、骨化石、陶片、字画、渔猎工具、铁质农具、生活用具、酒具、茶具、建筑构件、钱币、武器等。
2、反映宋代历史的藏品。如:劳动用具、生活用品、打渔执照、文书、地照、契约以及木器、玉器、银器、铜器、书画、刺绣、户口档册、样图(水兵服饰、战船、枪炮式等)、呈文、通行凭证(路引)、印契等。
(二)老酒类。具有年份的各种香型的老酒、老酒瓶。
(三)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历代名人字画(含本地书画家代表作品)。
(四)有关红色文化的藏品。如报刊、信件、书籍、武器、票证、钱币、档案和文学作品等。
(五)其他藏品类。反映历史时期发展历程、对外交流的藏品及其他具有展出价值的重要藏品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捐赠
鼓励个人或单位捐赠,捐赠藏品坚持自愿原则。符合博物馆入藏条件的,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。捐赠数量大、价值高的,在展出藏品的同时标注藏品来源或捐赠者姓名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,奖励标准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。
(二)借展
对持有者不愿捐赠,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的藏品,可通过协商,在自愿的基础上,采用借展的方法。借展藏品属暂存形式,所有权不变。确有重大历史、艺术价值的文物,可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。
三、联系方式
地址: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滋州路108号(宋窖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
联系人:李有会
联系电话:0851-226619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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